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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门: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

文章作者: 人气:发表时间:2026-09-22 01:05:38
原标题:两部门: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6年第29号,公布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有关规定,商务部、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(海关商品编号:2804290010)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。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。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6年7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