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辜仲諒涉違銀行法判刑7年8月!北院裁定個案手機監控

文章作者:記者蕭廷芬/綜合報導 人气:发表时间:2026-07-01 14:10:30

記者蕭廷芬/綜合報導

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涉入「澄清湖購地案」,讓中信銀損失約1億元,被依背信與財報不實等罪起訴,一審遭判刑7年8月。檢方擔心他潛逃,聲請電子監控,台北地院今(27)日裁定,辜仲諒與其餘3名被告必須佩戴電子腳鐐,並接受每日手機拍照報到。法院指出,辜仲諒僅1到4月間就出入境14次,具潛逃風險,因此自今日起至9月26日,每天早上9點到11點間,須用法院配發的專用手機自拍傳送給科技監控中心。晚間7點諭知結果後,辜仲諒得知僅需手機監控,顯得神情輕鬆,留在法院等候廠商送來專用手機進行使用教學。

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被判刑。(圖/中信慈善基金會官網)

「澄清湖大樓購地案」為「紅火案」的延伸,中信銀2005年以9.5億元向清美國際購買價值8.5億元的大樓,這1億元的價差檢方疑慮,認為辜仲諒、陳俊哲、李聲凱等人涉嫌刻意製造價差,圖利特定人士,違反證券交易法。除辜仲諒外,法院也對其他3名共犯宣判:前中信金控財務長張明田判刑8年、前中信銀行副總林祥曦9年6月、前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則為9年4個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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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審判決出爐後,中信金控曾發出聲明,強調澄清湖大樓及相關債權交易是基於公司整體利益所進行,所有獲利均已匯回金控體系內,且經律師與會計師查核無誤。中信強調,涉案同仁未獲得私利,公司也無實質損害,法院容有誤會,公司支持同仁繼續循司法救濟途徑,以證明清白。